自3月1日起,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执行新版技术规范及认证规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于2016年11月2日发布新版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节能认证规则。新版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一、 执行 CQC3127-2016《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一)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技术规范CQC3127-2016或者按照CQC3127-2013(以下简称旧版技术规范)申请认证。
(二) 自2017年3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技术规范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对于旧版技术规范节能认证证书,证书持有人应在新版技术规范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新版技术规范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8年3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8年6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予以撤销。
二、 认证规则的修订内容
(一) 依据技术规范对适用范围、检验项目和时限要求进行了调整;
(二) 6.1.1 将功率和功率因数改为确认检验项目;标志检查改为例行检验项目;确认检验项目增加初始显色指数,删除重量;
(三) 8.4 监督抽样,项目增加初始显色指数;
(四) 产品描述,样品描述中产品用途增加快速路和主干道。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
新旧版本差异
1、适用范围参照技术规范进行调整;
2、5.2.2 依据技术规范对检测项目进行调整;10000h光通维持率改为89%;
3、5.2.3 依据技术规范对各阶段检测项目进行调整;
4、6.1.1 将功率和功率因数改为确认检验项目;标志检查改为例行检验项目;确认检验项目增加初始显色指数,删除重量;
5、8.4 监督抽样,项目增加初始显色指数;
产品描述,样品描述中产品用途增加快速路和主干道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新旧版本差异
1、范围,去掉对LED道路照明产品只能用于次干道和支路的限制;增加了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根据相关国标和IEC标准最新制修订情况进行更新,增加GB/T 248273、《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3、术语和定义,增加“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
4、取消规格分类;
5、对额定光通量步长进行规定,对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最大额定光通量进行规定;
6、提高初始灯具效能要求;
7、3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和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限值均改为整数;
8、增加初始显色指数要求;
9、删除质量要求;
10、将安全要求合并至4.2.3;
11、修改相关色温测试方法。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