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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信息】转发“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利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5-20 11:03:10

    2017-05-19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实施办法》(佛禅府办〔2013〕52号)和《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示范工作方案》(佛禅府办函〔2016〕101号),我局已委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把禅城区专利保险承保资格作为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公司),并与我局签订了《禅城区专利保险承保资格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现就开展2017年度专利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保险投保方式

    1.政府统保。我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信息,提供各企业2016年10月16日以来新授权的发明专利统计清单,集中向人保财险公司投保,企业无需支付保费;人保财险公司将专利保单送到企业,企业签署《专利执行保险保单签收确认函》并盖公章,交人保财险公司收回。

    2.专利权人投保。专利权人(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需求,自由选择四种投保方案,将2016年10月16日以来有效的中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向人保财险公司投保购买专利执行保险,支付全部保费,再向我局提出专利保险补贴申请。

    二、申请专利保险补贴条件

    1.专利权人为禅城区内注册的单位或常住人口。

    2.投保专利为没有发生纷争而且是有效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2016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5日购买的专利保险均可申请补贴,2017年10月16日后购买专利保险的可在下年度申请补贴。专利保险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三、申请补贴资金额度

    1.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按年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进行投保,保费实行全额补贴;如专利权人要提高保障额度,则需另行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方案参照其它专利,并按实收保费50%进行补贴;

    2.其它专利(包括历年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按实收保费50%进行补贴。

    3.以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为准,各级专利保险补贴不重复。

    四、申请专利保险补贴资料

    (一)申报材料

    1.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4.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及明细复印件;

    5.专利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单位请盖公章,个人需亲笔签名,并准备原件待查。

    (二)非政府统保的除以上申报资料还须准备如下拨付材料:

    1.企事业单位:

    (1)《禅城区单位财政拨款单位帐户情况表》盖公章,银行业务章或近期相关银行凭证,一式两份;

    (2)对应金额的收据,盖财务公章。

    2.个人:

    (1)《禅城区单位财政拨款个人帐户情况表》个人亲签名,盖银行业务章或近期相关银行凭证,一式两份;

    (2)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一式两份;

    (3)专利权人银行卡复印件并签名,一式两份。

    该《拨款账户情况表》表格可在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下载。注:开户行名称请填写正确完整

    五、纸质件受理时间

    非政府统保报送纸质件时间:2017年10月16日-23日。

    六、联系方式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陈薇、邓淑方,电话:82340453;岑伟波,电话:82340436;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9楼905室。

    区专利保险合作社:张露,电话:88778178;地址: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3号楼4楼。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支公司:任伟汉,电话:83035831,1392994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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