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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佛山市2015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5-08-31 10:41:27

    各相关企业

    《佛山市2015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现已开始申报,针对照明行业企业,经协会归纳,企业开展以下电子商务活动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1.对本土电商企业(B2B)进驻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给予支持。对与电商平台签署服务协议,在支付服务费用正常运营后,且B2B 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按平台收取服务费用的50%给予本土电商企业一次性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2.对佛山企业入驻大型电商平台(B2C)给予支持。对与电商平台签署服务协议,在支付服务费用正常运营后,且B2C销售额超过300万元,按平台收取服务费用的50%给予本土电商企业一次性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3.对本土电商企业在入驻的国内外大型电商平台上开展宣传引流、促销等活动,按平台收取服务费用的50%给予本土电商企业一次性扶持,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佛山市2015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请查附件通知,谢谢。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佛商务电商字[2015]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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