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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法律讯息(第一期)

    时间: 2013-02-01 08:55:05

    编者:邓敏姿,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英国Staffordshire 大学工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注册财务策划师(IRFP)。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佛山市律师协会理事、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国际财务策划师公会及英国财务会计师公会会员。被佛山市律师协会授予“佛山市优秀律师”称号。现担任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法律顾问。

      编者语:作为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的法律顾问,为广大会员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从本年2 月份开始,协会与本律师将每月定期向各位会员发送“法律讯息”,内容将包括近期施行的新法新规、法律热点、经营中的注意事项等资讯,以《每月姿讯》(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各会员的邮箱。各位会员如对该讯息的内容或对关注的法律问题有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向协会或本律师提出。欢迎各位会员提出宝贵意见,使《每月姿讯》不断丰富内容,能成为大家的一个小帮手。

    ※ 新规速递

    1、《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自2013 年3 月1 日起施行)

    2、《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自2013 年5 月1 日起施行)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从2013 年5 月1 日起调整)


    ※ 焦点解读与应对策略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焦点解读

    1、快递单约定货物毁损、灭失只赔三倍资费,合理吗?---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保价金额赔偿。

    2、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即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赔偿额可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应对策略:邮寄价值较高或易碎易损的物品时应保留有关购买物品的发票或收据,邮寄单上应注明物品的具体名称、数量等内容并保留邮寄底单。当邮寄过程中发生物品毁损、灭失的情况时,可提供以上材料向快递公司提出赔偿主张。

    2、收件人应当先签收再开箱验货,还是应当先开箱验货再签收?---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派件员应当主动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派件员应主动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快递公司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

    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应对策略:对于易碎物品,寄件人应在邮寄单上注明“易碎品”或其他特别提示。收件人在收件时应先检查外包装有无破损等异常情况,即使外包装完好收件人在签字确认的同时,应当面开箱验货。如货物有问题(包括货不对板、数量不符等),要求派件员作为证人予以确认。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焦点解读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帐。

    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以下用工管理台帐:

    (一)职工名册。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被派遣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等内容。

    (二)录用登记。包括入职登记表、劳动者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三)工时台账。包括打卡记录或者考勤表等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记录。

    (四)工资台账。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的发放情况,列明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以及应发工资项目和数额,

    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劳动者签名等内容。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台账。用工管理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两年,职工名册、录用登记应当至少保存至劳动者离职后两年。

    新《条例》对用工管理台帐的要求远远严格于《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只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将劳动合同保存至少两年,而新《条例》则要求建立全方位的用工管理台帐。

    ★应对策略:1、建立全方位的用工管理台帐。2、建立完善的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做好员工个人信息资料核实工作,确保员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3、建立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保存考勤统计表(包括纸质的考勤卡、电子指纹卡/IC 卡的记录等)。4、离职员工与在职员工的管理台帐应分别保存。用工管理台帐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备份工作。5、建立用工管理台帐的电子档案。(未完,下月再续)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焦点解读

    从2013 年5 月1 日起,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其中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 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 元/小时;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 元/小时。根据以上规定, 佛山地区企业日平均最低工资为60.23 元,小时平均最低工资为7.53 元,工作日加点最低工资为11.295 元/小时,休息日加班最低工资为120.46 元/天,法定休假日加班最低工资为180.69 元/天。

    ★应对策略:用人单位应在本年5 月1 日前重新对现行薪酬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和完善,明确员工薪酬的计算和发放方式。


    联系方式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 号侨都大厦709 室

    电话:0757-83332079、83204050 传真:0757-83204050

    网址:www.fslighting.org

    电邮:wendy@fslighting.org


    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 号天安数码城3 栋1205

    手机:13809228990 直线电话:0757-81853919 传真:0757-86363363

    电邮:deng8990@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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