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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法律讯息(第六期)

    时间: 2013-07-01 09:15:46

      编者:邓敏姿,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英国Staffordshire大学工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注册财务策划师(IRFP)。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佛山市律师协会理事、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国际财务策划师公会及英国财务会计师公会会员。被佛山市律师协会授予“佛山市优秀律师”称号。现担任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法律顾问。

      ※ 新规速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6日发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 焦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焦点解读

      1、“零团费”和“强迫购物”,《旅游法》“零容忍”。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的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旅游法》还规定了旅行社违反上述规定的罚则事宜。

      2、景区涨价要开听证会,不得“变相涨价”。

      《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和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景区内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超过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订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可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

      3、导游及领队必须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且必须持有导游证、领队证。

      《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和变相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和收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愈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领队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4、解除旅游合同,境内旅游至少提前七天通知;境外旅游至少提前30天通知。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招揽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境外旅游应当至少提前30天通知。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该向旅游者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费用。

      因此,“今天报名,明天出发”的模式以后行不通了,因为规定了境内旅游至少要七天通知旅游者,所以包含省内游,旅行社都必须要在7天前截止收客,那意味着游客必须提前一定时间报名参加旅游团。此外,未达到约定人数要退换所有费用,那么旅行社原来因为订机票所付出的成本都可能泡汤,那么注定旅行社必须要提早收客,提早确定旅行团是否成行,以规避风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焦点解读

      1、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6种情形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

      全国法院将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规定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这6种情形分别是:(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根据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案号、执行法院等。

      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法院可将名单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根据规定,各级法院可以将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

      法院向上述相关单位通报是为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最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此外,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法院还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法院还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联系方式

      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709室

      电话:0757-83332079、83204050 传真:0757-83204050

      网址:www.fslighting.org

      电邮:wendy@fslighting.org


      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3栋1205

      手机:13809228990 直线电话:0757-81853919 传真:0757-86363363

      电邮:13809228990@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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